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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抚仙湖洱海长效保护机制建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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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周边地区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情况下,去年,抚仙湖水质仍保持Ⅰ类;洱海保持Ⅲ类,有些月份达Ⅱ类。两湖水质保持稳定,得益于玉溪市和大理白族自治州坚持科学治污,不断加强和创新管理,建立健全了长效保护机制,其经验开始在其他7湖治理中推广应用。
多年来,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防治工作,以生态立省高度,采取多种有力措施,成立相关机构、立法保护、加大投入等,加以推动。去年,我省制定了综合防治“十一五”规划,省政府专门与九湖领导小组13个成员单位、5州市政府,签订了目标责任书。“十五”期间,累计投入防治资金41亿元。九湖水质恶化得到了初步遏制,水质总体保持稳定。去年1至10月,抚仙湖、泸沽湖水质保持地表水Ⅰ类标准,阳宗海、程海水质保持地表水Ⅱ类标准,洱海水质为地表水Ⅲ类标准,滇池外海、草海、星云湖、杞麓湖、异龙湖水质为地表水劣Ⅴ类标准。在湖泊水污染防治工作中,玉溪市和大理州的做法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。
玉溪市认真执行《云南省抚仙湖管理条例》,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抚仙湖的保护,做到组织到位、宣传到位、人员到位、政策到位、资金到位,政府重视、部门协作的良好局面,力度很大。在禁船和沿岸建筑设施拆除工作中,该市多方筹措资金3亿多元,对机动船艇、燃油机头、违章建筑和周边环境进行整顿治理。同时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,投资4亿元实施出流改道工程。该市还十分注重科学规划、科学管理、科学治理,坚持防治并重,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同举,采取点源、面源、内源治理相结合等措施来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。
为加强对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的管理,大理州对洱海流域的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,将洱海管理局隶属关系改为市属市管,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,建立了“政府主导、部门负责”的州、县、乡镇三级管理体制和奖罚并重的管理机制。实行河(段)长制的管理模式,聘请350名河道管理员、滩地管理员及垃圾收集员,解决了流域村庄及河流垃圾管理薄弱的问题。并基本建成了“村组垃圾收集→垃圾中转站→垃圾处理场”的垃圾运输网络。该州通过提高水资源费标准、采用BOT方式建设灯笼河污水处理厂等,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,有力地保障了治理工作。
在不久前召开的省九大高原湖泊环境监管现场会议上,对玉溪和大理两州市创造的治理保护经验进行了总结,并开始在其他7湖治理工作中推广应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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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布时间:2007年1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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