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过省发改委、省财政厅批准,从今年7月1日起,丽江古城维护费的征收标准将从原来的每人次40元增加到每人次80元。
据悉,去年丽江古城维护费总计一亿多元。但是由于古城保护的投入相当大,现在已经负债6亿多元。近年丽江古城游客人数的猛增,古城的负荷越来越重,提高古城维护费的征收标准势在必行。
古城保护管理局负责人介绍,三类人员免征丽江古城维护费:户籍在丽江市辖区内的公民;持有国家导游证陪团来丽江旅游的旅行社导游,有营运证的旅游车驾驶员;革命伤残军人,身高1.2米以下的儿童,离休人员,70岁以上的老人。同时对举报偷逃丽江古城维护费有功人员,将给予一定的奖励。
根据《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》、《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丽江古城维护费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云发改收费[2007]252号)、《丽江古城维护费征收暂行办法》,丽江古城维护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次80元,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
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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